| · | 动手一巴掌 代价1万元 |
| 广西桂林银鹭饮料推销员钟建新为产品摆放位置动手打伤娃哈哈集团公司女推销员龙海燕。12月19日,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钟建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 9月22日10时,娃哈哈集团公司女推销员龙海燕到恭城栗木镇一商店办理娃哈哈系列饮料推销业务,因产品摆放位置问题,银鹭推销员钟建新用手指着龙海燕说:“我警告你,那是我的地盘。”大约过了一分多钟,钟建新就把龙海燕已经摆放好的货物搬开了,龙海燕不服,立即将自己的货物搬回原位置。 |
| · | “120”车辆外出不能出诊时医院应否负赔偿责任? |
| [案情] 今年8月的一天凌晨零点9分,某县医院“120”值班医院医生王某接到求救电话。求救家属称李某遭到他人伤害,请求“120”派车救治。王某答复称:医院一辆救护车已出诊未返回,另一辆车的司机请假不在岗,要求求救家属拨打其他医院的急救电话或打的士将伤者送至医院。零点20分左右,李某由“110”车送入某县医院抢救,零点46分宣布死亡。经尸检,认定李某是遭受外力作用致肠系膜下动脉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李某家属以某县医院未派出救护车接 |
| · | 金华中院详解“吴俊东案”裁判理由 |
| 12月19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引发网友热议的“吴俊东案”,通过PPT展示该案相关证据材料,介绍案件事实和裁判依据,并现场回答记者的提问。 据金华中院民二庭庭长郭召军介绍,2010年11月23日,被告吴俊东驾驶其父吴秀芝所有的普通正三轮摩托车(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沿汤井线由汤溪方向往中戴方向行驶,该道路全宽6米,单向宽3米,系机非混合车道,道路平直,视线良好。当吴俊东驾车行驶至瀛洲村时,在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由 |
| · | 医疗过错致新生儿死亡 医院一审被判赔偿13万 |
|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胎儿死亡的医疗损害纠纷案。根据鉴定结论中医院的过错参与度以及该起事件给原告造成的伤害,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医院向原告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各项费用共计133790元。 原告小李及其夫小赵诉称,2010年3月8日,小李因怀孕41+1周入院待产,因小李产前检查发现脐带绕颈2周,入院后要求剖宫产手术,但医院的医务人员要求其自然分娩。第二日,医务人员在小李没有任何分娩迹象的情况下,对其 |
| ·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 |
| 第三章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 |
| ·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3) |
| 第四章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第三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第三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 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三十七 |
| ·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全文 |
| 国务院令第351号颁布日期:20020404 实施日期:20020901 颁布单位:国务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 |
| · | 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 第一百二十条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签名。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 |
| · | 海南省实施《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细则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障病员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卫生部发布的《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草案)》,结合我省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中,因医护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故。 第三条 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 |
| · | 《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
| 卫医政发〔2010〕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规范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医 |
| · | 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真假可上网查询 |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6月17日)在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提醒消费者,判断互联网上宣传的药品真假,可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浏览网上购药安全警示栏目进行判断。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副局长崔恩学介绍,最近侦破的几个案件表现出来一个新特点,就是利用互联网宣传假药劣药,再通过快递邮购等方式进行销售。对此他提醒消费者,买药要谨慎,对宣传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医疗机构配置的制剂、军队特需 |
| · | 误工费赔偿标准 |
|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 |
| · | 医疗事故如何分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2号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已于2002年7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为了科学划分医疗事故等级,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制定本标准。 专家鉴定组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在判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否为医疗事故或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时,应当按照本标准确定的基本 |
| · | 人身损害鉴定标准 |
| 问:在司法鉴定中对人身损害采用什么鉴定标准? 维权365网律师 答:各种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包括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犯罪等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GB/T 16180-2006》 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 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 适用于一切违反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造成的轻微损害 |
| · | 医疗事故的赔偿金额一般是多少? |
| 问: 事实及理由陈述如下: 一、事实:2009年2月25日9时左右,唐清因腰疼到左家塘卫生院赤岗门诊部就诊,由毛小平医生接诊,予针灸和生理盐水100ml头孢曲松钠3g、加替沙星100ml、生理盐水100ml654-2 10mg静脉点滴,每日一次,连续3天。2月25日输液完后,下午既有呕吐;2月26日9时左右,唐清及家属肖劲松向毛小平医生反映患者25日输液回家后出现呕吐、出汗、口渴、多喝水、精神差、皮肤有皮疹的情况。毛小平医生解释说:“ |
| · | 民法上的医疗事故 |
| 1.医疗事故的概念 关于医疗事故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说。狭义的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固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赞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1987年《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条广义的医疗事故除了包括狭义医疗事故外,还包括“其他不良后果”,虽然《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不认为是医疗事故,但如果确实损害病员的健康或和造成病员痛苦的,也可依民法通则第119条之规定的精神处理,而不必拘泥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有人 |
| · |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可请求公安机关处理吗? |
| “私了”后又请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在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后,应当立案进行处理。公安机关应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尽量收集证据,尽可能准确地认定事故责任。但由于现场已不复存在,在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则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推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即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不报案或者没有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不报案或者没有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应负同等 |
| · | 医疗纠纷增多的原因 |
| 1、 在医院业务量增加的同时,其管理水平却没有相应跟上 如1例患者因胸痛2天,由家属推轮椅排队挂号准备看内科门诊,由于排队人很多,前面又有人插队,家属与插队人打了起来,患者看在眼里焦急万分,更加重了胸痛,结果等到内科医生就诊后,患者在心电图室突然发生猝死。家属提出排队挂号管理混乱,延误了病人治疗,要求医院赔偿。 2、 部分医生在接诊时往往过多地考虑自己的经济利益,医德医风状况不尽如人意 如1例患者因上呼吸道感染前来就诊,就诊医生开了3 |
| · | 鉴定机构的选择鉴定机构的选择 |
| 根据鉴定权支配力量的不同,鉴定可分为:自行鉴定、行政鉴定、司法鉴定。自行鉴定是公民对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产生争议的专门性问题委托专业性的检测机构或相关专家进行检验、评价、与判断,从而为争议问题的解决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活动。行政鉴定是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在行政执法或依法处理行政事务纠纷时,对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委托所属的行政鉴定机构或法律法规专门指定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分析与评判,从而为行政执法或纠纷事件处理、解决 |
| · | 造成医疗事故的原因 |
| 通过大量医疗事故的分析,我们发现,医疗事故一般是由以下几个因素造成的。 1.人的因素 规章制度不健全,职责划分不明确,部门之间、个人之间对工作互相推诿、扯皮,造成医疗事故。思想重视程度低,不按技术操作规程工作,违章操作是造成医疗事故的主要原因。精神因素,如医护人员情绪过度兴奋或压抑时,都会造成注意力难以集中,自身控制失常,导致差错和事故发生。医疗技术水平低下,经验不足、技术能力差、缺乏协调能力者易发生事故,这一点在进修、实习大夫中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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