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企业破产工资能要回来吗? |
| 职工工资优先清偿 漫画 李法明 我所在的公司倒闭破产了,厂房已经被法院拍卖,所得拍卖资金26.4万元,据法院执行庭的法官说,还未分配,公司欠我的工资有2.7万元。 请问,我能按照正常程序分到我应当得到的工资吗?读者 付新 付新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 |
| · | 职工拒签劳动合同 单位未处理付双倍工资 |
| 2008年7月,李某大学毕业后应聘到某科技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李某仍在科技公司工作,但双方一直未续签劳动合同。2011年初,李某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科技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遭到拒绝后,李某诉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中,科技公司辩称,2010年7月份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曾找李某续签劳动合同,但李某一直拒绝,所以单位不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但科技公 |
| · | 单位被兼并原劳动合同能继续履行吗? |
| 王女士问:我于2008年3月应聘到一家公司工作,并与该公司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可是最近该公司被另外一家公司兼并,新公司要辞退我,理由是原来的公司已不存在,原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请问,新公司这样做对吗? 答:新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因此,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
| · | 合同约定“工伤自负”,有法律效力吗? |
| 案例:张某经朋友介绍到一家建筑公司打工,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受伤,张某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公司说,双方劳动合同约定,工伤自负,拒绝支付医疗费。张某了解到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请问建筑公司这种说法是否合理? ■律师说法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 |
| · | 常见法律问答 |
| 1. 我可以追讨双薪吗? 一读者来电反映:我是一名来深务工人员,去年十月份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和我解除了劳动关系,最近我了解到去年底公司给在职员工发放了双薪,不知我能否向公司追讨去年一月份至九月份的双薪? 区劳动局信访办回复:能否追讨双薪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或双方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这位读者对公司的处理不满意,可以到当地劳动站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由仲裁机构来裁决是否可以追讨双薪。 2. 能否结算公积金? 一读者来电反 |
| · | 常见劳动关系法律问答一览 |
| 1. 工人辞工后打伤人前老板是否要担责? 陈女士:我在某大型购物商场租了一个档口,后来我请了工人来装修。装修过程中,工人与商场保安发生纠纷,当时双方并无损失,但工人扬言要对商场保安进行报复。之后工人辞工走了,但在辞工后的第5天,商场的保安被人砍成重伤,说是被我之前雇用的工人砍伤的,请问,像这种情况我要负责任吗? 律师:陈女士无需对被打保安负责。第一,打人的工人已经不是陈女士的雇工了,打人的工人与陈女士已没有关系;第二,打人行为并非是 |
| · | 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政策问答 |
| 1、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2、为什么要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3、劳动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的内容分为法定内容和约定内容。法定内容包括:①劳动合同期限;②工作内容;③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④劳动纪律;⑤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⑥劳动合同终止 |
| · | 酒类立法——曙光背后的参政之路 |
| 她不喝酒,也不懂酒,但她呼吁酒立法。两年奔波,三次提案,曙光终来。她叫蒋秋霞,在中国诗酒文化协会担任常务副会长。 2011年1月30日,在全国政协1月25日向国务院提交《关于尽快制定酒类管理专门法规的调研报告》后,国务院主要领导于1月30日给予了重要批示。 中国酒类立法终见一缕曙光。至此,蒋秋霞呼吁酒立法已有三年时间。 在古代中国,酒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与政治、经济、农业生产、商业、历史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然而,就是这样一 |
| · | 北京规定国企高管薪酬方案须报批 |
|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负责国企投资决策、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规范和加强国企领导人员队伍管理,关乎国有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近日本市下发《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指导思想、管理原则、任职条件和程序、考核激励、监督检查、教育培养和退出等内容。其中规定,今后将逐步加大市属国企经理层的公开选拔、内部竞聘力度。国企觅高管或借力猎头公司 此前多年间,市属国企高管均以组织任命为主,近年高管选拔方式多种多样。 |
| · | 人大代表建议立法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运营 |
| “将于7月1日起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仅用了七个条款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运营及监管做了原则性规定。对于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并没有做出具体的、可操作的规定。“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全国人大代表、神华集团乌海能源公司工会组织宣传部部长王润刚说,因此,他建议立法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运营,制定专门的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法。社保基金运营可填补养老金缺口 “社会保险制度实际上就是以社会保险基金为中心,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运营、投资和使用等内容加 |
| · |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要尽快制定《集体合同法》 |
| 来自沈阳的全国人大代表徐强建议:要尽快制定《集体合同法》。徐强认为,这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迫切需要,是收入分配格局调整的迫切需要,是大规模集体合同制度实践的迫切需要,是扩大内需,发展经济的迫切需要。 徐强是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工人技师、全国劳动模范。徐强说,10多年的实践证明,集体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是职工和企业自主协商解决劳动关系问题,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然而,近年来,随着国有经济布 |
| · | 残疾等级评定原则与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
|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规定:评残标准分为10级,符合评残标准1级至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级至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级至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每一级的分级原则均有具体的规定,职工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工致残或者因病、非因工负伤致残,身体丧失劳动机能,只是具有生命能力,表现为既不能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其他轻便工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以分 |
| · | 劳动能力鉴定的作用 |
| 一方面劳动能力鉴定是由政府提供的统一平台上得出的第三方较为公平的结论;也是批准因工、因病和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退休、退职的科学依据。另一方面,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供的正确结论也是合理调换因工受伤、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损害的劳动者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的科学依据。劳动者因工负伤,劳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会有三种后果:一是使劳动者可能永远不能再从事任何工作,二是使劳动者不能再从事原本适合他的正常工作岗位或职业,三是使劳动者本人恢复适合他 |
| · | 工伤鉴定和时效 |
|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为两级: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第一级的鉴定结论,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最终的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组成, 由本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的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将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掌握劳动 |
| · | 如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后发现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单位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实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如果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15日之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申请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为最终结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 |
| · | 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者的法律责任 |
| 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用人单位抬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原用人单位哪些损失?《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1995/5/10)第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 |
| ·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手续 |
|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3年7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7号公布) 二、申请条件 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符合有关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 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仲裁; 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 |
| · | 认定劳动关系工资条也能当凭证 |
| 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国家劳动保障部近日发出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今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凭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就可以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 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
| · | 2010年最新劳动法全文-最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 |
| 最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2007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 |
| · | 劳动争议仲裁应诉答辩书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你会______________ 第 ________号应诉通知书收悉,答辩人就_________________ 一案,提出答辩如下:(写明答辩的事实、理由、依据等内容) 答辩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附:有关证据______ 份; 本答辩书副本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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